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刘柯发现岑参这句诗写的太他·娘的对了,不光是西域,白山黑水之地也是如此,此时也就刚进九月,八月才过去几天而已,刘柯向北越过黑龙江后折向往西走,还未出山林就已经有两场秋雪降下。
北风呼啸,身上只穿了一身皮衣的刘柯在围了一层虎皮也不怎么管事后,就只能不断的运行气血来保持体温了。在脸上手上抹上旱獭油后,刘柯也不怕刀子般的寒风。而那只小鹰此时已经长出硬羽,刘柯给他取名“长空”,鹰击长空嘛!在刘柯的调教下已经学会了飞行,最近还给抓了几只旱獭,刘柯用的旱獭油就是这么来的。为了奖励它,刘柯就准备参考易筋锻骨篇给它用真气洗精伐髓一番,这么点大的小东西能耗费不了多少真气!第一次吓得长空浑身的羽毛都炸了起来,后来感觉很舒服就愿意了,没事就往刘柯身上蹭,用弯钩一样的嘴巴给刘柯挠挠头发,居然知道巴结人!
此刻的长空就站在刘柯肩头,锐利的眼睛观察着四周,这种天气它也不想飞上高空,那样热量流失太快了,冻得慌!长空看着很像海东青,10,可后世找到的海东青都很小啊!只是性情凶猛,善于以小搏大,猎杀比自己大的东西。哪有小家伙他爸妈那么大,三尺多长(一米多点),翼展足有一丈。难道古代的野兽都比后世的大?
此时雪还未下大,若是地上积雪厚了,刘柯还能削木制成滑雪板加快行进速度,现在的地上还看得见草茎,积雪太薄就只能步行了。
两天后,刘柯已经完全进入了草原地区,入眼皆是略有起伏的草原,可惜现在是秋冬季节,无法见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盛况。
这天晚上,刘柯正在土丘的背风处睡觉,隐隐约约的听到“轰隆隆”的闷雷声,“秋冬季节打什么雷?”可是雷声不停,而且有越来越近的趋势,刘柯一个机灵从地上爬起来,惊醒了旁边睡觉的长空,长空清鸣几声,刘柯伸手将它递到肩膀上,快步爬上土丘顶部。此时的天气雪过天晴,天色还未亮,借着漫天星光余辉刘柯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隐约的看到影影绰绰的黑影闪动,待得近了,才看出是一群马。
蹄声如雷,黑压压一片黑影像是一片乌云从远方飘来。这个马群很大,至少有上百匹马。马群外围不时有马突然立起而后落下。待得近了,刘柯才发现在马群外围有数目更多的狼群,他们在马群身边紧追不舍,绿油油的眼睛在马蹄踏起的尘埃中宛若鬼火般忽闪忽灭。
不时有长着齐膝、甚至拖地长鬃的高头大马后腿撑地站起,前踢狠狠刨下,将一匹狼踩到地下,而后便是无数的马蹄踩过,将这匹狼踩成肉泥。甚至有几匹高头大马能咬住狼,把狼甩上天,狼可没有猫在空中翻身保持平衡的能力,被甩上天就代表着死亡。马群后边不是传来一声声穿透力极强的狼嚎,指挥着狼群围攻马群,偶尔有落后的马被几匹狼跳上身,撕咬着掀翻在地。
“壮哉!好烈马!好恶狼!”刘柯赞道,却是动了收服一匹马当坐骑的想法,这种能忍受酷暑蚊虫,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恶狼脑袋,不需要精心饲养的烈马训好之后才是上等的战马,对敌时才会不惊不炸,而且嘴咬蹄蹬,能与主人配合对敌。至于那些需要精心照顾,吃得比人还精细的名马,你是养马还是养大爷!
至于怎么收服?就一个字——抢!就抢性烈的儿马子,不服就揍!
不过在那之前,刘柯需要先干掉狼群,才能从容挑马!刘柯整了整身上的装备,将多余的东西扔下,只带上兵器,至于肩头的长空。刘柯看了看天空,一扬手将长空扔到了半空,“看你家老爹大显神威!上次跟老虎干架被欺负惨了!”(小疯子语:鸟类除了猫头鹰、夜鹰等少数鸟儿,在夜间都是睁眼瞎,看不见东西的,所以夜盲症才又叫“雀盲症”,长空是异种鸟类,所以晚上也看得见。)
刘柯左手擎弓,右手握着箭枝,奔向马群,“轰”的一下,刘柯脚下的草地就像炸开一般,每一步都会蹬起一团泥土。顷刻间刘柯就追上了从北向南顺风跑的马群。(小疯子语:可以将刘柯的爆发速度认定为每小时六十公里,阿哈尔捷金马即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要一分零七秒,就是时速六十公里左右,刘柯跑得比马群快,当然说的是爆发速度,刘柯现在还没耐力持续跑几十公里。)
“绷”、“绷”、“绷”……单调的弓弦声在如雷的马蹄声中响起,传得并不远,可狼群中冲的最快,最凶猛的几匹狼却纷纷中箭倒地,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被踏成肉泥。
“嗷呜!”躲在狼群中统帅全军的狼王顿时发现自己最得力的手下消失了,调动狼群观察四周,很快就发现刘柯这个两条腿跑动的异类,四五匹狼向刘柯扑来。此时的刘柯已经将手中的箭枝射光,将角弓插回背后革套,抽出刀剑,左手**,右手摧锋剑向这几匹狼反冲锋。
福尔摩斯的魔法师作者:玉楼笙歌文案米文穿越成了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小贵族家的孩子米斯提尔·阿格里帕,本来以为是穿历史,却没想到他随意按照当幻想文学的魔法书籍里做出的魔法道具居然成功了!被早逝的继母伪装成女孩的米斯提尔以为自己积攒好积蓄成年后逃脱家族用自己神奇的魔法就能生活,没想到还没成年,父亲就给他找了个未...
萧霆英雄救美,醒来发现他与冷漠寡言的景宜公主,互换了身体。 宫里是非多,萧霆拼命在皇上面前争宠。 景宜习武他忍了,景宜去战场厮杀他也忍, 听说景宜要相亲,萧霆终于怒了:相屁亲,快给老子当驸马! 注:男女主灵魂互换,不会换回来。...
鸿鹄飞过天空,直冲云霄。缕缕炊烟与袅袅灯火逐渐亮起,那高高挂起的日轮此时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缓缓陷入那群山与平原之间。残云仿佛染上了浓厚的色彩,昏黄的墨汁撒在天空一般,云层之间的余晖透过层层云雾,照入这高大威武城墙之下的牌坊街道。也照在了那金碧辉煌的豪华宫殿门延之中,让这景色多了几分迟暮,与挥之不散的腐朽。...
打工的牛马忽然得到了金手指,可以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而且这个世界还是他熟知的影视世界,于是他做起了倒爷,后来他发现金手指原来不只是可以让他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还可以穿越到其它世界,他就自由的行走在诸天万界之中,做起了他喜欢做的事情。......
她,夜寂初,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生而已,却莫名其妙的被自家老妈一脚踹到了魔法学院!但为什么,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录取通知书上的性别为…男?!天啊!谁来救救她那白痴又脱线的无良老妈!苦逼的她只好无可奈何的女扮男装混入学院……可谁能告诉她,这里到底是魔法学院还是夺命学院呐!进入学院的第一天就被火烧了头发,被水浇湿了校服......
he,虐男主。 沈觅本想做完任务就走人的。 她和任务对象一起安稳了动荡、平定了天下,最后任务对象为了皇位安稳和她老死不相往来, 两人恨之入骨的反派却在她面前惨死。 想起反派在临死竟难得柔了神色:“我这模样太丑,别看。” 下一刻就在漫天火光中被生生烧成灰烬。 沈觅稍有犹豫,但终究完成任务要紧,谁知再睁眼却回到少年时。 【新的任务:去拯救他。】 新的任务,沈觅不再被剧情束缚,无视前世任务对象的反向攻略,捡到饱受欺凌的可怜小反派,闭着眼睛宠。 一直等到小越棠长成精彩绝艳少年郎,不复前世狠戾,眸光纯澈而干净,为人温软且善良。 见他终于走上正途,沈觅总算完成任务,死遁脱身,欢乐度假! — 越棠曾削足适履扮作单纯少年,若能得她喜欢,他不介意这辈子都装下去。 可沈觅两世皆厌他。 甚至在他表明了心意后,身死以摆脱。 越棠才明白,今生这一场大梦,原是戏耍他的荒唐闹剧。 他哭着笑:“死啊,死了好。两辈子,我又不是离了她就活不了。” 他又何必再装。 五年筑得梧桐殿,金屋深锁候娇卿。 再见时,金殿森冷。 他轻轻嘲弄:“这次,还要走?” 可望着她冰凉的眉眼,他眼眶却渐渐泛红。 “你养大的,你不要了?” 【阅读指南】 1.he。 2.女主冷静自持,虐男主。 3.男主偏执,不是好人(划重点),是慢慢恢复前世记忆的。 4.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