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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对这个结果早有心理准备,但真当她亲眼所见他这个在血缘关系上能被称作为亲生父亲的人竟然对他之前流浪在街头的女儿毫不关心,她还是依旧感到心寒。
『Family's honor is my pride; family's shame is my disgrace.』(吾族荣光如加我身;吾族之耻我之痛悔。)
墙上的家训被这家人的祖先细心镌刻在了昂贵的石板上,而百年过去,始终缄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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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先让我见一见那个孩子。”
其实这句话是不合适的,她与她本该是同一年出生的孩子,相似到甚至容貌都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她又怎么能将她称呼为“孩子”呢?
可是她就那么叫了。
并且没有人觉得有问题。
她就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了那“孩子”——和她一模一样的粉发粉眸,穿着简单而合身的连衣裙,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干干净净,丝毫没有报告里那些颠沛流离生活过的狼狈。
看上去在带来前被人精心梳洗过了,要她来说的话,就是连毛发都力求光鲜亮丽。
可怜。
要知道这种漂亮柔软的颜色在大多时候会让人觉得柔弱无用——比如东方某个岛国喜欢的樱花,充满一种物哀的美感——或许只有在其后搭配上诺斯维斯特的姓氏,才能拥有被人恍然醒悟的警惕吧?
而现在这个女孩在她眼里则和她从小到大遇到的大多数人完全不同,她并没有足够的城府将那些痛苦与不甘咽下,过于简单的思想让她们即使现在面对面进行接触,她依然满脸都是敌视与警惕。
哦,想到了。
薇莉安娜.诺斯维斯特忍不住跑了个神。
——有点像是那种一个怀里拿着一把小武器的小女孩,拼命让自己装出熟悉社会险恶的凶狠样子,嘴里强调着自己“我很早就出来混了,不怕死”,但又在其他人不知道的地方小心地拽着她的衣角问道“昨晚有只猫对我叫,我用石头丢它,是不是做错了?”
想起之前办公室里,她那殷勤的下属点头哈腰地告诉她如果能将这件事交给他的话,他一定能够处理得妥妥贴贴。
——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的话,会不会露出更可怜的表情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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